提醒告诫函

花开莱州 2023-12-28 17:37

 

莱州市市场监管局关于规范

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价格行为的

提醒告诫函

各经营单位:

2024年元旦、春节将至,为维护正常市场价格秩序,确保“两节”期间市场重要民生商品和抗流感药品价格平稳有序,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现对规范市场价格行为和价格秩序提醒告诫如下:

一、各经营者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用好自主定价权,依法合规经营,开展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切实加强价格自律管理,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做好保供稳价工作,自觉维护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

二、各经营者在出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时,应当严格按照规定明码标价,如实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政策依据等有关情况。价签、价目表、公示牌的内容不得漏标、错标、模糊不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收取未标明的费用。通过网络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应当通过网络页面以文字、图像等方式明码标价。

三、各经营者要依法开展促销活动,不得使用欺骗性和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计量单位等虚假标价、两套价格、模糊标价、虚假折扣、虚构原价、误导性价格标示等诱导消费者进行交易。采取价外馈赠方式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要如实标示馈赠品的品名和数量,严格履行价格承诺。

四、各经营者要积极组织货源满足群众生活需求,特别是米面油肉蛋菜奶等民生商品的经营者,要严格控制进销差价在合理范围内,不得单纯以盈利为目的大幅涨价,严禁趁节日期间大幅提高米面油肉蛋菜奶等民生商品价格。

五、各餐饮单位经营饭菜、烟酒、提供餐饮服务时应当使用商品标价签、价目簿(表)、菜谱等进行明码标价;鲜活海鲜类菜肴当天价格,应当通过标价牌进行标示,禁止在价目表、书写牌(板)、菜谱中滥用“时价”字样含糊标价;提供餐巾、选择性餐具需要收费的,须告知顾客选择权、标明价格和收费标准;经营饭菜、烟酒、提供餐饮服务时带有价格附加条件的,须明确标示,不得含糊标示;结算时须向付款人出具结算清单、发票和票据,以及结算清单须列出详细的收款项目、价格和消费总额,结算总金额不能采用凑整数收费等价外加价。

六、医药零售及相关经营者要切实加强价格自律,由于近期呼吸道疾病高发,对于抗流感特效药品,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过快上涨;不得通过强制搭售其他商品,变相大幅度提高防疫药品用品价格;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七、各经营者要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和完善内部价格管理纠错机制,及时妥善处理价格纠纷。行业协会或其他单位不得组织经营者串通涨价,操纵市场价格,要积极引导合法经营,共同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自本提醒告诫函发布之日起,各经营者应当立即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规范价格行为。“两节”期间,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着力加强重要民生商品、农副产品、抗流感特效药品、高端白酒、旅游服务、停车场等重点领域价格监管,依法严厉查处价格串通、哄抬物价、价格欺诈、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维护市场价格和经营秩序稳定。

 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对市场价格行为进行监督,若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保存好票据凭证等证据资料,并及时拨打电话0535—2212329进行投诉举报。

 

莱州市市场监管局

2023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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