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12333】跨省转移养老保险条件、劳动能力鉴定项目类型、女职工产假天数等政策解读

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12-22 10:50

 

 

 
案例
1
 
 
企业职工由女士咨询: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移到烟台的条件有哪些?
答:(国办发〔2009〕66号《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

(1)若户口所在地为烟台,且未达到退休年龄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没有年龄限制;若户口不在烟台本地,除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外,男的年龄不允许超过50周岁,女的年龄不允许超过40周岁,若超龄必须在烟台缴纳满10年,且达到退休时点时,仍在烟台就业参保方可转移。

(2)如在外地社保部门参加过符合国家规定的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超过3年(含),需要提供相应的人民法院、审计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行政部门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证明一次性缴费期间存在劳动关系的相应文书。否则不予接收,不能转入。

 

 

 

 
案例
2
 
 
某企业劳资人员咨询劳动能力鉴定项目类型有哪些?
答:依据《山东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承担以下任务:(一)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二)停工留薪期限确认;(三)辅助器具配置确认;(四)旧伤复发确认;(五)疾病与工伤因果关系鉴定;(六)供养亲属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七)职工因病或非因工伤残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能力鉴定事项。

 

 
案例
3
 
 
企业职工王女士咨询:女职工产假为多少天?
答:根据《山东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依法增加女职工产假6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