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融媒12月21日讯(通讯员 孙辰颖)近期,山东省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第四批基层检察院建设典型事例征集评选工作。经基层院申报、市级院推荐、评委评审和省检察院党组研究,确定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检察院《“四位一体”精监督 能动履职护企航 全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入选第四批基层检察院建设典型事例。
下一步,芝罘区人民检察院将深入落实基层院建设“全面发展年”,求真务实、担当实干,自觉把安商惠企摆在突出位置,认真贯彻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持续在贯彻平等保护、帮助企业纾困解难、保护企业家干事创业等方面用心用力,持续更新检察工作理念,持续深化数字赋能,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在平安芝罘建设中彰显检察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