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元破解矛盾纠纷“痛点” 福山区绘就新“枫”景

烟海e家 2023-11-27 08:48

  烟台融媒11月27日讯(记者 张婕)从“进一扇门,解万般事”的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到探索社保费投诉举报联合处理共治机制建设,再到特色治理、共建幸福平安村居……烟台市福山区不断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书写一个个基层治理鲜活故事,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绘就新“枫”景。

  止纷于村 探寻村居特色治理模式

  走进福山区张格庄镇西水夼村,沿街一幅幅带着名言警句的墙绘壁画映入眼帘。西水夼村是远近闻名的文化村,两百年前登州府在西水夼设立府学,周边福山、蓬莱、芝罘等地青年才俊皆来求学,受府学遗风影响,村里人对文化的尊重和敬畏代代沿袭。西水夼村主动探索民俗文化在社会治理中的纽带作用,打造“社会治理+民俗文化”亮点工程,建成千米文化长廊,分东西两部分集中展示“和孝亲廉”家风家训;打造近 500 幅沿街壁画,真正让优秀传统文化浸润到老百姓心坎里。近年来,西水夼村邻里和睦、乡风文明,从未发生违纪违法问题,村风民风不断向善向好。

  据张格庄镇党委副书记孔繁亮介绍,西水夼村选拔“法治带头人”“法治明白人”4 人,建立起与村法律顾问定期联络的机制;打造“三务公开”阳光平台,通过“7+3”工作机制、“规范管理七字歌”“问政我村”等特色措施,主动、及时将村委、镇政府行政运行过程和结果公开,让社会和公众真正获得知情权、话语权和监督权。  

  西水夼村还依托镇网格化管理中心,细化农村治理单元,将全村划分为2个专属网格,制定网格员每日巡查点位、入户走访工作流程,实时摸排捕捉矛盾纠纷的苗头信息。建成镇党委统筹、多部门联合参与、村“五老”人民调处队伍一线化解的“1+N”多元止纷队伍,以“握手烟和”村级一站式矛调室为主阵地,坚持做好每月20 日召开人民调解例会制度,做到矛盾纠纷早发现、早介入、早处置。

  同样是村居治理,位于高疃镇的渡口村又走出另一条路径。随着高疃镇乡村振兴整体推进,民宿行业也蓬勃兴起,进而伴随的是与旅游有关的经济、合同纠纷。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日益提升,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买卖合同、债务合同等问题相比以往大幅度增加,这就对基层调解干部提出了更高的知识和能力要求,进而渡口村因势利导、成立了民宿行业调解联盟。今年以来,以“爱渡农业”为基础的民宿行业调解联盟,有效化解民宿与旅客、民宿与当地居民及旅客与居民之间的矛盾纠纷20余起,全部达到了双方当事人心服口服、息事宁人的良好效果。

  “民宿行业调解联盟”以法律宣讲为基础,充分调动有威望、了解实情的村居党员、村民代表甚至普通群众的参与热情、聪明才智和人脉资源,党委政府发挥好领路者、指导者和监督者的作用,实现当事人心服口服、党委政府满意、基层社会和谐稳定的共赢局面。

  构建阵地 促进矛盾纠纷一站式化解

  治国安邦,重在基层。多年以来,福山区一直在探索矛盾纠纷多元调解这一课题,以实现“进一扇门,解万般事”为目标,关口前移抓调解、重心下移解民忧,全力构建阵地、处置、防范“三位一体”工作体系,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新机制。  

  福山区利用综治中心内新建独立楼体高标准打造福山区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建立福山区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整合信访接待中心、诉讼服务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等功能,实现“多中心合一、一中心多用”,并以常驻、轮驻、随驻等方式,汇聚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仲裁、住建、卫健、民政等部门力量,实现矛盾纠纷调处协同有力、化解到位。目前,职能部门中负责矛盾纠纷调解的科室实现整建制进驻的共有7家,轮驻部门和单位20余家,常驻工作人员40余人。

  创新机制 协同共治精准助力解纷止争

  为推动新时代“枫桥经验”在社保费争议领域的实践应用,福山区税务局聚焦社保费争议调处,牵头成立了福山区社会保险费投诉举报联合处理中心和社会保险费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积极探索完善社保费投诉举报联合处理共治机制建设。

  联合处理中心作为社保费投诉举报的扎口受理部门,秉承“让群众少跑腿、让工作更顺畅”的工作理念,在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设立办公室实体化运行,税务、人社、医保三部门人员共同进驻、集中办公,第一时间承接各渠道转办的社保费争议案件并分类处置。经联合处理中心受理的投诉事项平均处理时长缩短至48小时,有效降低了群众维权成本。

  “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成立给工作带来了很多新变化”,福山区税务局副局长邹凯告诉记者,有效提升了社保费争议处理的合法性、规范性和权威性,有效规避了争议处理浮于表面、治标不治本的问题;人民调解介入社保费争议处理后,部分原需8至9个月完成的社保费强制案件,有望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下转化为其他司法救济方式,仅需1到2月快速完成,真正解决了缴费人的“急难愁盼”问题;人民调解委员会既具有民事调解的色彩,也具有行政调解的色彩,通过调解企业与职工之间的民事争议,避免社会群体事件的产生,同时有效化解了企业和行政机关的行政争议,避免浪费司法及行政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