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定于2026年9月14日至17日(星期一、星期二、星期三、星期四,共4天时间)上午8:00至10:30,下午2:30至5:00在市中医医院(院内西头餐厅北面)进行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残疾评定;2026年9月18日(星期五)上午8:00至10:30,下午2:30至5:00在市中医医院(院内西头餐厅北面)进行智力、精神残疾评定。
申请办理残疾人证的人员需携带以下资料:
(一)到期换证需携带以下资料
1.第二代残疾人证原件。
2.申请人(或由监护人陪同)携带申请人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主页、索引页、本人页)各1份;参加智力、精神评定人员除携带以上复印件外,还需携带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且必须由监护人陪同评残。
3.须携带二级以上医院残疾相关病历原件及复印件、影像资料(残疾特征明显者可不提供,如截肢),听力残疾需携带听觉脑干诱发电位报告、智力须携带智商测评报告,精神须携带精神科住院病历或吃药就诊记录。
(二)新申请需携带以下资料
1.申请人(或由监护人陪同)携带申请人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主页、索引页、本人页)各1份;参加智力、精神评定人员除携带以上复印件外,还需携带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且必须由监护人陪同评残。
2.须携带二级以上医院残疾相关病历原件及复印件、影像资料(残疾特征明显者可不提供,如截肢),听力残疾需携带听觉脑干诱发电位报告、智力须携带智商测评报告,精神须携带精神科住院病历或吃药就诊记录。
残疾人如因残疾程度加重申请升级的,必须携带二代残疾人证及住院病历原件及复印件、诊断病历原件及复印件、影像资料等与残疾相关的资料。
请所有参评人员(陪同人)自觉有序排队。
注:
1.照片不需要本人提供,现场免费统一拍摄。
2.如因天气或者其他特殊原因,出现无法按照计划评残的情况,将会及时告知新的评残时间。
3.残疾评定坚持自愿原则,申请人如因身体不适或者其他特殊原因无法参加本轮残疾评定的,请告知所在镇(街道)残联,便于参加下一轮次残疾评定。

注:
1.每天残疾评定时间上午8:00-10:30,下午2:30-5:00。
2.9月14日至17日到招远市中医医院(院内西头餐厅北面)进行视力、听力、言语、肢体评定。
3.9月18日到招远市中医医院(院内西头餐厅北面)进行智力、精神评定。
法律支持单位:山东助商律师事务所

鲁公网安备370613020000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