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粮食收购者:
粮食收购事关农民切身利益与国家粮食安全,为做好今年粮食收购工作,现友情提醒如下:
一、严格执行收购政策,让农民卖“放心粮”。严格落实《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当场足额支付售粮款,不拖欠、不代扣代缴任何税费及其他款项;严格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按质论价、优质优价,规范开展质量安全检验,严把粮食质量关。
二、切实做好前期准备,让农民卖“明白粮”。提前备足收购资金、落实仓容,检修调试机械设备、检化验仪器,完成从业人员培训,确保“有人收粮、有钱收粮、有仓收粮、有车运粮”;在收购场所显著位置,清晰公示粮食品种、质量标准、收购价格及结算方式,做到公开透明。
三、规范粮食经营主体,让流通更有秩序。鼓励广大粮食经纪人签订合法合规经营承诺书,落实《粮食经营台账管理办法》要求,粮食收购单位、农业合作社等各类经营主体,均需健全经营台账,台账内容包含业务发生日期、粮食品种、收购销售数量、交易金额、计量单位等基本要素。粮食经营台账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年。
感谢您的大力支持与辛勤付出!也欢迎您对粮食收购工作提出宝贵意见与建议!
咨询电话:3227334
法律支持单位:山东助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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