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融媒5月20日讯(YMG全媒体记者 刘洁 通讯员 孙晶磊 蓝响)“地是租来的,证是我们自己名下的,投资、建设、运营等全部清晰对应。这对我们企业来说,是实实在在的利好。”近日,在拿到以自己公司名义办理的施工许可证后,万华河海新能源发展(烟台)有限公司综合智慧能源项目(二期)负责人刘锐激动地表示。
长期以来,工业项目建设遵循“地是谁的,证就是谁的”原则,建设审批手续均须以产权所有人名义办理。企业若租赁他人土地建设,只能以出租方名义报建,这种流程存在一些隐患。为破解这一难题,烟台黄渤海新区行政审批局明确在取得土地出租方同意及审批机关认可的前提下,允许承租方以其自身名义办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手续。通过工程建设“一站式”服务专区集成审批资源,由行政审批局“项目管家”主理,组织规划、建设、交通等部门召开联合导办会,围绕“承租方办证”逐一梳理堵点,明确土地租赁合同规范、各方权责划分、申报材料清单等关键事项,确保审批顺畅运行。
作为省级重点项目,万华河海新能源综合智慧能源项目(二期),在“项目管家”主动介入、靠前服务下,企业无需再以出租方名义报建,在出租方出具同意意见后,以承租方自身名义先后顺利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图审查合格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工程建设审批手续,实现“地是租来的,证是自己名下的”,投资、建设、运营、责任全部清晰对应。
“我们通过推行租赁土地办理工业项目审批手续模式,提供‘一对一’全程定制服务。”烟台黄渤海新区行政审批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这为盘活存量土地、降低企业交易成本探索出服务企业、便利项目的新路径。”
法律支持单位:山东助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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