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远一男子虚构“巨额现金被盗”警情被行政处罚

金都招远 2026-04-27 16:05

近日,招远市公安局滨海派出所查处一起谎报警情案件:一男子为泄私愤,竟虚构“巨额现金被盗”警情,试图借此向他人施加压力,最终自食其果。

4月21日19时许,张某(男,53岁)报警称,其位于招远市辛庄镇某村养殖场办公室抽屉内20余万元被盗。由于涉案金额较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滨海派出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组织警力赶赴现场开展调查核实。

然而,随着调查深入,民警发现情况并不简单。经进一步查证,该警情系张某虚构。原来,因他人私自穿过其养殖场大院,张某心生不满,遂通过谎报警情的方式,试图借此向对方施压。张某的行为构成谎报警情,以虚构事实方式扰乱公共秩序,不仅严重浪费了宝贵的警力资源,更扰乱了公安机关正常的接处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九条第(一)项规定,张某被依法行政处罚。

警方提示:法律红线,不容触碰!110是群众危难时的“生命线”,请勿随意拨打;公安警力是重要的行政资源,请勿随意占用。

法律支持单位:山东助商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