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委统一部署,自2026年4月13日起,烟台高新区工委巡察组对区经济发展局、科技创新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分局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
巡察对象
区经济发展局、科技创新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分局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区工委管理的干部。
巡察内容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坚守政治巡察定位,贯彻巡视工作方针,扛牢“两个维护”根本政治责任,紧扣被巡察党组织职责使命和核心职能,紧盯领导班子,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聚焦巡视巡察等监督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深入查找政治偏差,督促履行好职责使命,为加快高新区“攀高向新”、奋力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提供坚强保障。
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工委巡察组开通举报电话,设立巡察组信箱、电子信箱和“扫码举报”系统,接受群众来信来电来访,受理信访截止日期为2026年6月30日。
举报电话
16653530367(接听电话时间为工作日8:30-11:30;13:30-17:00)
网络邮箱
gxqxc@yt.shandong.cn
邮政信箱
烟台高新区创业大厦5楼510房间工委巡察组
意见箱
烟台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大门口(北侧)
“扫码举报”系统
通过微信扫描二维码,按提示操作直接反映问题和情况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工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问题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问题反映,将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单位办理。
特此公告。
烟台高新区工委巡察组
2026年4月13日
编审:李蕾
法律支持单位:山东助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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