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市民葛女士为企业退休人员,咨询:养老待遇发放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答: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工作的通知》(鲁政字〔2020〕52号)规定:自2020年4月起,将全省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发放时间统一为每月20日至25日。
案例2.市民范先生咨询:参保职工办理养老保险关系由外省转入烟台有什么条件要求?
答:户口所在地为烟台,且未达到退休年龄的参保人员没有年龄限制,您在烟台正常参保后即可办理转移手续;如户口不在烟台本地,通过企业缴纳保险后,除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外,男的年龄不允许超过50周岁,女的年龄不允许超过40周岁,若超龄的必须在烟台缴纳养老保险满10年方可办理转移。
案例3.企业人事宋女士咨询:单位新录用的员工如何计算年休假?
答: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五条规定: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规定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前款规定的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编审:王巧
法律支持单位:山东助商律师事务所

鲁公网安备370613020000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