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完酒还敢摸方向盘?开心事迟早变烦心事!
案例一
近日,招远大队接到群众报警称,金城路温泉路口北侧道路护栏被撞。民警火速赶赴现场勘查,发现共有4节护栏受损,现场不见肇事车辆。民警排查后,成功锁定驾驶人王某。

经检测,王某体内酒精含量达35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最终,王某因酒驾、肇事逃逸两项违法行为,被依法处以罚款3000元,驾驶证记18分、暂扣6个月,并处行政拘留15日。

案例二
龙口大队龙港中队巡逻至龙港街道龙中路时,对一辆小型客车驾驶人王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67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案例三
冯某驾驶小轿车沿招远市玲珑路由西向东行至玲珑路河东路口处,被执勤交警查获。

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89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随后,民警依法将其带至医院抽血检测,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四
芝罘大队在只楚路与电厂东路交叉路口对一辆小轿车进行检查时,驾驶人孙某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79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案例五
芝罘大队在幸福路与幸福南路交叉口开展酒醉驾专项整治行动,一辆小轿车驾驶人董某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180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随后,民警依法将董某带至医院抽血检测,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烟台交警提醒:酒桌尽兴之余,千万别忘绷紧“安全”这根弦。喝完酒一定别抱侥幸心理,找个代驾、搭趟公交,或是让亲友来接,都是妥妥的选择。愿大家每次出行都能平平安安出发,顺顺利利到家。
编审:王巧
法律支持单位:山东助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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