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远市残疾人证办理工作的通知

金都招远 2026-04-07 14:24

现定于2026年4月8日至10日(星期三、星期四、星期五共3天时间)上午8:00至10:30,下午2:00至4:30在市中医医院(院内西头餐厅北面)进行听力、言语、视力、肢体残疾评定;4月10日(星期五)上午8:00至10:30,下午2:00至4:30在市中医医院(院内西头餐厅北面)进行精神、智力残疾评定,请有残疾人证办理需求的人员,自行到指定医院进行残疾评定。

申请办理残疾证的人员需携带以下资料:

1.申请人(或由监护人陪同)携带申请人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主页、索引页、本人页)各1份;参加精神、智力评定人员携带以上复印件外,还需携带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必须由监护人陪同。
2.残疾相关病历原件及复印件、影像资料(残疾特征明显者可不提供,如截肢)。
3.照片不需要本人提供,现场免费统一拍摄。

残疾人如残疾程度加重申请升级的,必须携带二代残疾人证及住院病历及复印件、诊断病历原件及复印件、影像资料等与残疾相关的资料。

请所有参评人员(陪同人)自觉有序排队。

注:

1.参加评残人员最好自己携带笔(铅笔除外),准备填写申请表。
2.如因天气或者其他特殊原因造成无法按照计划评定的,将会及时告知新的评定时间。
3.残疾评定坚持自愿原则,申请人如因身体不适或者其他特殊原因无法参加本轮残疾评定的,请告知所在镇街,便于参加下一轮次残疾评定。
2026年4月份各镇(街道)
残疾评定时间安排表 

注:

1.4月8日至10日上午8:00-10:30,下午2:00-4:30到招远市中医医院(院内西头餐厅北面)进行听力、言语、视力、肢体残疾评定。
2.院(院内西头餐厅北面)进行智力、精神残疾评定,必须由监护人陪同。
3.参加评残人员最好自己携带笔(铅笔除外),准备填写申请表。
 
来源:招远市残疾人联合会
编审:王巧 

法律支持单位:山东助商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