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4.1)早8:00至8:30,烟台市税务局的嘉宾做客烟台广播电视台《民生热线》节目直播间,通过热线电话6251234现场解答市民提问。

主持人:目前购买一套房、二套房执行哪些契税优惠政策?
财产和行为税科副科长于靖:按照现行契税优惠政策,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家庭第二套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第二套住房。
主持人:除了正常购房的优惠,生活中还有一些特殊情形,比如夫妻房产加名、继承之类的,这些情况契税有优惠吗?
财产和行为税科副科长于靖:这些情形是有契税优惠政策的。常见优惠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房屋权属,免征契税,比如加名、更名或者变更份额;
二是夫妻因离婚分割共同财产发生房屋权属变更的,免征契税;
三是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方式承受房屋权属,免征契税。法定继承人主要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外祖父母。
法律支持单位:山东助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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