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家小朋友在烟台参保,经常摔伤,关于未成年居民意外伤害有门诊报销政策吗?
未成年居民发生意外伤害事故,符合政策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超过60元以上的部分由基金按90%比例支付,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3500元。您可在就诊医院的医保处/窗口进行审核报销。
2.我之前未在烟台市缴纳过职工医保,今年第一次在烟台缴纳职工保险,医保待遇从什么时候开始享受?
在我市首次参加职工医保的人员(含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医保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自缴费的次月起享受职工医保待遇。首次参加职工医保的人员是指在我市既往无职工医保参保缴费记录的人员。
3.我是烟台参保职工,想到烟台山医院看病,职工普通门诊报销比例是多少?
一个自然年度内,参保职工在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医保政策规定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为600元,在职职工报销比例为60%,退休职工报销比例为65%,在职职工、退休人员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分别为5000元、6000元。
4.我之前在单位离职,想要缴纳灵活就业保险,应该如何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如参保登记?
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烟台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医保服务—办事大厅—我要办事—医疗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办理职工医保参保登记,也可通过常住地或户籍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的业务窗口办理。
5.我是烟台参保职工,如何查询个人账户余额?
您可关注并登录“烟台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点击“医保服务”—“办事大厅”—“个账收支明细”,即可查询到本人个人账户金的收、支、余情况。
编审:王巧
法律支持单位:山东助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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