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陈卫东教授为烟台市检察院作专题讲座

烟台市人民检察院 2026-02-26 09:11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提升全市检察机关刑事诉讼业务能力,加强对刑事诉讼法修改前沿问题的理解与把握,2月25日,烟台市检察院举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暨刑事诉讼法修改专题讲座,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陈卫东受邀授课,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丁西超出席活动并讲话。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陈卫东△ 

陈卫东教授以《第四次刑事诉讼法修改的若干问题》为题,围绕本次修法的背景、主要原则、重点条款修订及实践应对等内容进行了系统深入地讲解。讲座主题鲜明、逻辑严密、内容翔实,既有立法层面的宏观分析,又有司法实践的具体指导,对全市检察人员准确理解修法精神、提升办案质效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启发性。

会议指出,要深学笃行法治思想,把稳检察工作正确方向。深刻认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深刻领会其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实践要求,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牢牢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确保检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职尽责,真正做到依法履职、依法用权、依法办案;坚守司法为民根本立场,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每一起“小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要坚守程序正义底线,保障高质效办案价值目标。牢固树立程序与实体并重的理念,把严格遵守法定程序作为办案的基本准则。以程序规范保障案件质量,努力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法律、历史和人民检验的铁案;强化人权执法司法保障,实现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统一;坚持质量、效率、效果有机统一,努力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教育一方”,让司法既有力度也有温度。

 要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全面提升履职专业能力。以此次专题学习为契机,主动适应立法新变化、实践新发展、群众新期待,不断增强检察履职本领;精准把握刑诉法修改重点内容,结合实践,深入思考,确保立法要求不折不扣落到实处、落到办案一线;着力提升专业素养,不断提升能力、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全力维护司法公正和法治权威;坚持依法规范用权,自觉接受各方监督,确保检察权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规范运行。

 要强化学用结合实效,推动新年工作开好局起好步。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确保全年工作起步即冲刺、开局即争先;对照全国、全省检察长会议提出的重点任务,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修改后刑诉法与服务中心大局、履行检察职能、加强队伍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做到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措施有力;坚持干中学、学中干,将理论知识、法治理念、程序要求落实到具体办案中、体现在日常工作里,持续提升司法办案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强化担当作为、狠抓工作落实,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严守纪律规矩,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以过硬作风保障过硬业绩。

 会议强调,全市检察机关要以此次授课为契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市委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全省检察长会议部署,紧扣“十五五”开局之年新要求,坚持程序与实体并重,主动加强与兄弟单位和东营市检察院的沟通交流,在案件办理、业务研讨、机制创新、队伍建设等方面深化配合协作,推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共同为平安山东、平安烟台建设贡献更大力量。

烟台市检察院全体干警在主会场参加讲座,各区市检察院全体干警通过视频会议系统同步收听收看。市法院、市公安局、市律师协会、烟台大学相关法律实务及理论界代表到场聆听讲座,东营市检察院全体干警通过视频会议系统聆听讲座。

编审:王巧

法律支持单位:山东助商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