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2日,烟台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烟台市商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曲宁介绍烟台市有奖发票试点工作有关情况,国家税务总局烟台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李旭光,烟台市财政局工商贸易科副科长刘莹参加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发布会现场
1月23日,烟台市成功入选国家有奖发票试点城市,获批试点资金1.7亿元。
活动时间与资金安排
本次有奖发票试点活动总预算1.7亿元,定于2026年2月13日启动,至7月31日结束,全程分11期开展。其中,首期活动聚焦春节消费旺季,安排奖金总额4000万元;其余10期每期安排奖金1300万元。
参与范围
本次试点覆盖烟台市零售、餐饮、住宿、文化艺术、娱乐、旅游、体育、居民服务业8个民生相关行业;参与经营主体为以上行业领域所有依法在烟台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具备开具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能力且处于正常经营状态的经营主体。参与范围实行“定期常规更新+及时动态调整”相结合的进出管理机制;个人消费者以本人名义在烟台市行业参与范围内的经营主体处购买商品和服务,并依法取得真实有效的数电发票,可参与发票抽奖活动(发票购买方信息必须填写消费者本人真实姓名)。
抽奖条件
参与抽奖的发票必须是数电发票,且单张价税合计金额在100元及以上。发票开具日期需在2026年2月13日至7月31日期间,且每张发票仅限上传1次、仅拥有1次抽奖资格。消费者在抽奖平台注册的姓名须与发票开具的姓名完全一致。购买方非个人、信息错填、红冲作废、虚假交易等不符合规则的发票,均不能参与抽奖。

▲发布会现场
奖项设置
本次试点共设三类奖项,共250.75万个获奖额。一等奖奖金800元,共设2.55万个;二等奖奖金300元,共设10.2万个;三等奖奖金50元,共设238万个。后续奖项设置、数量、奖池金额及中奖率将根据节庆节点、发票上传量等实行动态调剂。
发票上传与抽奖流程
发票上传方面,目前可通过烟海e家、支付宝、京东、云闪付平台参与,支持PDF、OFD格式上传或拍照上传。首期上传时间为2月13日至28日,后续为每月1日至15日、16日至当月月末两个时段上传,消费者在对应时段完成上传即可获取当期抽奖资格。抽奖流程方面,原则上每月组织2次抽奖,由烟台市鲁东公证处全程监督,并通过电视、网络等实时直播,中奖查询渠道将在烟台市商务局微信公众号、烟海e家等媒体平台公布。

▲发布会现场
奖金发放规则
烟台市有奖发票试点遵循“从哪个平台上传发票,就从哪个平台发放奖金”的原则,抽奖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奖金将以现金或红包形式发放至中奖者的银行卡或平台账户。
查询与咨询渠道
中奖查询可通过各上传平台专用入口,或烟海e家APP“发票中奖”入口办理。
发票真伪及状态查验,可登录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自助办理。
政策咨询方面,活动规则、兑奖相关问题可咨询烟台市商务局和各区市商务局。政策咨询热线:芝罘区6206359、福山区6356270、莱山区6895695、牟平区4211808、蓬莱区5643527、海阳市3230769、莱阳市7872228、栖霞市5235835、龙口市8517764、招远市8213910、莱州市2220029/2277386、开发区6397872、高新区6756696、长岛综试3219390;烟台市商务局6696103/6025089。
平台操作问题可咨询各平台客服:支付宝95188、云闪付95516、京东950618、烟海e家6785209。
发票开具相关问题可咨询12366纳税服务热线。
编审:王巧
法律支持单位:山东助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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