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山东省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大众新闻·大众日报 2026-01-31 10:30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山东省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6年1月30日政协第十三届山东省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山东省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批准葛慧君同志代表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认为报告高举旗帜、求真务实、凝心聚力、团结奋进,要求常务委员会认真组织实施,为“十五五”开好局、起好步,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山东篇章广泛凝聚人心、凝聚共识、凝聚智慧、凝聚力量。 

法律支持单位:山东助商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