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打信息犯罪,守护数据安全
近日
栖霞市公安局雷霆出击、缜密侦查
跨越12省17市
抓获25名犯罪嫌疑人
成功破获一起重大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
坚决斩断信息黑产犯罪链条!
近日
栖霞市公安局网安大队在工作中发现
辖区有人在多个微信群内
以兼职招聘为名
利用小额报酬为诱饵
招募在校学生、无业人员
骗取他们的身份信息并非法牟利
掌握线索后
栖霞市公安局随即成立专案组展开调查
经初步侦查
锁定了发布信息的“XX工作室”
并判断其背后极可能隐藏着
一条专业犯罪链条
民警深入调查发现
该工作室的核心业务是
招募“兼职”人员实名注册“数字人民币钱包”
绑定银行卡并进行贩卖

专案组迅速围绕
涉案资金、信息及人员开展全面梳理
并制定周密抓捕计划
先后奔赴12省17地市
开展多轮收网行动
抓获李某、徐某等25名犯罪嫌疑人
现场查获电脑、手机等作案设备

目前
李某等25名犯罪嫌疑人
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划重点!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违法行为
既包括贩卖个人信息的行为
也包括非法购买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
相关服务提供者和其他单位
在业务活动中收集、使用公民个人信息时
不得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
否则就涉嫌违法犯罪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冬季守护 平安相伴”
全市公安机关将持续开展打击行动
切实守护公民信息安全
在此也提醒广大群众
公民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
任何单位、组织或个人
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
传输他人个人信息
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
一经发现,一律依法严肃处理
同时增强防范意识
注重保护好个人信息
编审:李蕾
法律支持单位:山东助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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