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阳市关于治理打击“兵托”违法行为,净化廉洁征兵良好环境的公告

海阳发布 2026-01-14 14:19

 为纯正征兵风气、严肃征兵纪律,切实保障应征青年及家长合法权益,营造公平公正、风清气正的征兵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法规及省、市征兵办公室相关规定,海阳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就打击“兵托”违规违法行为公告如下: 

  一、认清“兵托”本质及行骗套路 

 “兵托”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应征青年及家长入伍心切的心理,虚构与兵役机关、部队领导存在特殊关系,谎称能通过“打招呼、走后门”帮助违规入伍、通过体检政考、选择热门岗位等,骗取钱财的不法分子或“黑中介”。其常见行骗手段包括: 

 (一)冒充接兵干部、兵役机关工作人员或其亲属,谎称“部队内部有人能说了算”; 
 (二)虚构“内部指标”“特批名额”,索要“指标费”“疏通费”; 
 (三)声称可“体检包过、政考没问题、役前教育考核有人、去部队包转士官”的一条龙服务; 
 (四)承诺“花钱分配到大城市部队、技术兵种”,甚至伪造分配协议; 
 (五)许诺“可以修改年龄”“能够伪造学历”索要服务费;
 (六)以“报名审核费”“档案管理费”“培训辅导费”等名义违规收费。

 所有声称“花钱能当兵、有关系能走捷径”的说法均为骗局,征兵工作不存在任何“特殊渠道”。 

  二、明确“兵托”相关法律责任 

 (一) 兵托”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诈骗,数额较大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 为“兵托”提供协助、充当同伙的,以共同犯罪追究责任;征兵工作人员参与“兵托”违规活动的,从严从重追究纪律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七十二条从重处罚。

 (三)应征青年及家长主动向“兵托”支付财物谋求入伍的,一律取消入伍资格,纳入廉洁征兵黑名单,视情节追究相应责任;涉嫌行贿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掌握防范“兵托”核心要点 

 (一)牢记“当兵不花钱、入伍靠素质”,征兵全流程不收取任何费用,任何索要钱财的行为均为诈骗。 
 (二)通过全国征兵网、本市征兵办官方渠道了解政策流程,体检标准、政考要求、定兵结果等信息以官方发布为准,不信谣不传谣。 
 (三)拒绝“托关系、走后门”,征兵体检、政考、定兵等环节全程公开透明,所有环节均按照规定程序开展,不存在“内部操作”。 
 (四)谨慎核实身份,对自称“接兵干部”“有关系能人”可以提供征兵帮助的,切勿轻易相信,第一时间拨打征兵监督电话核实、举报。

  四、畅通监督举报渠道

 为便于群众监督举报,现将我市打击“兵托”违规违法行为举报方式公布如下: 

 1.征兵咨询电话:0535-3222295
    举报电话:0535-3226755
 2.现场举报:可直接前往海阳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海阳市东村街道龙山街78号)反映情况。

 我们将严格保密举报人信息,对所有举报线索及时核查、快查快办,一经查实坚决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 

 特此公告。

海阳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海阳市人民武装部纪律委员会
2026年1月14日
 
编审:王巧 

法律支持单位:山东助商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