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纯正征兵风气、严肃征兵纪律,切实保障应征青年及家长合法权益,营造公平公正、风清气正的征兵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法规及省、市征兵办公室相关规定,海阳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就打击“兵托”违规违法行为公告如下:
一、认清“兵托”本质及行骗套路
“兵托”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应征青年及家长入伍心切的心理,虚构与兵役机关、部队领导存在特殊关系,谎称能通过“打招呼、走后门”帮助违规入伍、通过体检政考、选择热门岗位等,骗取钱财的不法分子或“黑中介”。其常见行骗手段包括:
所有声称“花钱能当兵、有关系能走捷径”的说法均为骗局,征兵工作不存在任何“特殊渠道”。
二、明确“兵托”相关法律责任
(一) 兵托”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诈骗,数额较大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 为“兵托”提供协助、充当同伙的,以共同犯罪追究责任;征兵工作人员参与“兵托”违规活动的,从严从重追究纪律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七十二条从重处罚。
(三)应征青年及家长主动向“兵托”支付财物谋求入伍的,一律取消入伍资格,纳入廉洁征兵黑名单,视情节追究相应责任;涉嫌行贿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掌握防范“兵托”核心要点
四、畅通监督举报渠道
为便于群众监督举报,现将我市打击“兵托”违规违法行为举报方式公布如下:
我们将严格保密举报人信息,对所有举报线索及时核查、快查快办,一经查实坚决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
特此公告。
法律支持单位:山东助商律师事务所

鲁公网安备370613020000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