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掌握《烟台市供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贯彻实施情况,科学评价其合法性和合理性,不断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根据《烟台市政府规章后评估办法》有关规定,烟台市城市管理局组织对《办法》开展立法后评估工作,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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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供热管理办法》
征集时间
2026年1月12日至2026年2月11日。
征集内容
《办法》自实施以来的执行情况、实施效果、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有关意见建议。
意见建议反馈途径
1、通过信函将意见发至:烟台市芝罘区环翠路2号 烟台市城市管理局,请在信封上注明“《烟台市供热管理办法》立法后评估意见建议”字样;
2、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至:ytsgrrqglcgrk@yt.shandong.cn。
附件:《烟台市供热管理办法》(2022年9月16日烟台市政府令第155号公布 根据2023年6月10日烟台市人民政府令第159号修正)
编审:李蕾
法律支持单位:山东助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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