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城管部门公开征求《烟台市供热管理办法》立法后评估意见

烟台城市管理 2026-01-13 09:09

  为全面掌握《烟台市供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贯彻实施情况,科学评价其合法性和合理性,不断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根据《烟台市政府规章后评估办法》有关规定,烟台市城市管理局组织对《办法》开展立法后评估工作,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

  长按识别二维码

  《烟台市供热管理办法》

  征集时间

  2026年1月12日至2026年2月11日。

  征集内容

  《办法》自实施以来的执行情况、实施效果、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有关意见建议。

  意见建议反馈途径

  1、通过信函将意见发至:烟台市芝罘区环翠路2号 烟台市城市管理局,请在信封上注明“《烟台市供热管理办法》立法后评估意见建议”字样;

  2、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至:ytsgrrqglcgrk@yt.shandong.cn。

  附件:《烟台市供热管理办法》(2022年9月16日烟台市政府令第155号公布 根据2023年6月10日烟台市人民政府令第159号修正)

  编审:李蕾

法律支持单位:山东助商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