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近日,第二届山东省检察机关行政检察业务竞赛圆满落幕。经过初赛、复赛、决赛的激烈角逐与多重考验,烟台检察机关两名干警凭借扎实的理论功底、精湛的业务能力和出色的临场表现脱颖而出,双双获奖。其中,莱州市人民检察院王丽娟荣获“山东省行政检察业务标兵”称号,莱阳市人民检察院黄丽娟荣获“山东省行政检察业务能手”称号。“双丽”并蒂绽放,生动展现了烟台检察队伍过硬的综合素质与昂扬的精神风貌。本期,我们邀请到莱州市人民检察院王丽娟同志,一同聆听她的参赛感悟与心得。
王丽娟,莱州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五级检察官助理,第二届山东省检察机关行政检察业务竞赛业务标兵

道虽远,行必至;事虽难,为则成。在刚刚落幕的第二届全省检察机关行政检察业务竞赛中,莱州市人民检察院的王丽娟凭借深厚的专业积淀、精湛的实务技能和沉稳的临场表现,一路过关斩将,摘得“业务标兵”的荣誉称号。这份荣誉,不仅是对她个人能力的肯定,更是一位基层检察人用专业诠释担当、以实干守护公正的生动写照。
在办案中扎根 于细微处见真章
自投身检察工作以来,王丽娟便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作为自己的履职信条,立足自身岗位深耕细作,把每一起案件都当作锤炼本领的“练兵场”。面对疑难复杂的案件,她从不畏难退缩,而是沉下心梳理案件脉络,逐字研读法律法规,精准把握办案的法理与情理边界,以严谨细致的作风积累了扎实的实务功底。
从检五年来,她办理的多起案件被上级院评为典型案例,参与办理的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被最高检评为“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撰写的检察办案故事多次在烟台市院办案故事讲述会分享交流。自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开展以来,她承办相关案件70余件,制发检察意见书42份,均被行政机关采纳并落实。在办理三起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行刑反向衔接案件过程中,她精准落实最高检关于行刑反向衔接案件需严格把握“可处罚性”的工作要求,围绕给予被不起诉人行政处罚的法定性和必要性展开全面审查。审查中发现,食品安全领域相关法律对涉案违法行为规定了十万元的高额罚款起罚点,且未明确减免罚情形。但结合案件具体情节,十万元罚款明显畸重,与过罚相当原则不符。为确保案件办理精准高效,她及时请示检察长,由检察长牵头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广泛听取各方意见。会后,她结合听证评议结论,向市场监管部门制发减轻处罚的检察意见。最终,市场监管部门采纳检察意见,对三位被不起诉人各处以一万元罚款,既守住食品安全监管底线,又避免了“小过重罚”,在法理情的有机统一中,让公平正义落到实处。这些扎实的一线办案经历,如涓涓细流,默默滋养着她的专业根基。
在学习中沉淀 于磨砺中求卓越
省、市检察院行政检察业务竞赛通知下达后,时间紧、任务重,王丽娟迅速进入“战时状态”。她以最高检工作部署为导向,系统梳理行政检察领域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典型案例,将行政诉讼监督、行政违法行为监督、行刑反向衔接等行政检察监督核心领域内容整理成册,把相关知识要点化整为零、反复咀嚼。为攻克实务研判的难点,她深入梳理研读最高检、最高法发布的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提炼行政处罚、行政协议、行政强制、行政赔偿等重点领域案件的审查要点与办理路径;为提升临场应变能力,她与同事多次组织模拟听证、模拟出庭发表法律监督意见,在一次次“实战”中打磨表达、锤炼心理。
每个夜晚,王丽娟办公室的灯光常亮至深夜;每一次模拟,她在不断地自我否定与修正中打磨答题思路、精进检察业务。她深知,竞赛比拼的不仅是知识储备,更是对行政检察工作的深度理解把握与实践智慧,唯有精益求精,才能不负期待。
在交锋中从容 于无声处听惊雷
赛场上,面对紧张的赛制和激烈的交锋,王丽娟凭借扎实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始终沉着从容、应对自如,每一次亮相都是她日常学习办案的积累。
综合知识测评环节,她凝神聚力、从容提笔。面对覆盖新时代行政检察理念、行政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海量考点,她精准调取梳理的知识体系,对答如流,字里行间尽显专业积淀。法律文书制作环节,她紧扣案件核心争议,以严谨的逻辑梳理案件事实脉络,以精准的措辞提供法律依据,以有力的论证提出监督意见,撰写的文书格式规范、说理透彻、重点突出,将案件审查能力与文书写作水平展现得淋漓尽致。模拟听证环节,她迅速进入角色,精准提炼案件的争议焦点,结合自身办案经验,条理清晰地阐释法理与情理考量,从容不迫、有理有据地逐一回应其他角色的意见及评委现场提问,既以专业视角释明法理,又以客观立场凝聚共识,尽显矛盾化解与临场应变的过硬本领。模拟出庭现场,她以清晰的逻辑构建论证框架,从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切入,围绕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程序正当等核心要点层层推进,充分阐述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意见,展现出过硬的专业素养和清晰的逻辑思维,彰显出检察机关维护司法公正的责任担当。最终,她凭借全面的综合能力脱颖而出,斩获殊荣。这份成绩,是她静心耕耘的收获,更是她砥砺前行的见证。
荣誉加冕,是终点亦是起点。载誉归来,王丽娟已带着竞赛中的收获与思考,重新投入到熟悉的办案工作中。她相信,行政检察工作是守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力量,唯有心怀敬畏、脚踏实地,才能在这条守护公平正义的道路上,走得坚定、行得长远。
编审:王巧
法律支持单位:山东助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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