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融媒12月22日讯(记者 高涵)今天上午,烟台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烟台市停车管理条例》新闻发布会,介绍《条例》立法背景、主要内容和创新亮点等。
记者从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目前,中心城区停车缺口较大,为缓解供需矛盾,公安交管部门根据停车需求和道路条件,因地制宜在155条道路施划路内停车泊位1.06万个;在市中心停车供需矛盾突出的老旧小区周边道路,设置19条限时临时停车路段,可容纳停放车辆1400余辆,允许车辆夜间临时停放。
《条例》明确规定:道路停车泊位是供机动车临时或限时停放的。有停车需求的车辆应按照有关规定在停车泊位内规范停放。将达到报废标准、废弃车辆停放在道路等公共区域或者公共停车场内的,公安交管部门将根据《条例》要求,将车辆拖移至指定地点,并依法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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