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市级地名保护名录(第二批)拟认定公示

烟台民政 2025-12-11 08:33

  为贯彻落实新修订《地名管理条例》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地名文化保护工作,经过区市提报、组织编制、专家评估、审定审议等程序,拟认定62个地名为烟台市市级地名保护名录(第二批),根据《地名分类与类别代码编制规则》分为五类,分别为:自然地理实体4个,行政区域和其他区域3个,居民点4个,具有地名意义的交通运输设施2个,具有地名意义的纪念地、旅游胜地及其他建筑物49个。现将拟认定名单进行公示(详见附件)。若有相关意见、建议,请于公示期内反馈至烟台市民政局区划地名科。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10日至2025年12月14日

  电话:0535-6241650

  邮箱:ytsmzjqhdmb@yt.shandong.cn

  

  附件

  烟台市市级地名保护名录

  (第二批)拟认定名单

  一、自然地理实体4个

  婆婆石、开花石、养马岛、昆嵛山

  二、行政区域及其他区域3个

  牟平区、登州街道、徐福街道

  三、居民点4个

  土峻头村、常伦庄、朱旺村、前武官村

  四、具有地名意义的交通运输设施2个

  草店广济桥、画桥

  五、具有地名意义的纪念地、旅游胜地及其他建筑物49个

  中共烟台市委旧址、栖东县行政公署成立纪念地、蓬莱烈士陵园、栖霞抗日战争纪念馆、茶棚战斗殉难烈士墓、榆山大会战遗址、长沙堡战斗遗址、艾山八路兵器厂旧址、胶东国际和平医院旧址、胶东国共统一战线谈判旧址、《大众报》社旧址、河东姜家古动物化石区、芝罘岛古墓群、大迟家墓群、金山寨城址、观阳故城遗址、登州府城墙遗址、福仙口官道遗址、楼子庄遗址、乾山遗址、长行顶遗址、城子顶遗址、南崮山龙兴寺遗址、安香寺遗址、菩萨顶、丛麻禅院、乌沟付家清泉庵后殿、无梁殿、烟台红卍字会旧址、福山卍字会旧址、烟台基督教长老会堂旧址、烟台中华基督教青年会旧址、广东旅烟同乡会旧址、大成栈旧址、震寰号商铺旧址、先志中学旧址、卫灵女校旧址、俄国领事馆旧址、英国领事馆旧址、徐公祠、李氏庄园、北林院贺氏民居、谢鸿焘故居、丛良弼故居、梁学香故居、于学忠旧居、栾调甫旧居、孙运璇旧居、沙澄故宅

  编审:李蕾

法律支持单位:山东助商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