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招募“信用合伙人”的公告

烟海e家 2025-12-05 15:22

  为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丰富个人信用积分应用场景,切实提升守信市民的获得感与荣誉感,现面向全市公开招募“信用合伙人”(以下简称“合伙人”)。旨在联合社会力量,共同构建“信用有价、守信受益”的诚信氛围,助力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合伙人权益

  成功入选的合伙人,将获得以下服务:

  1.信用信息服务。提供便捷的信用信息查询和信用动态监测服务,协助合伙人了解自身信用状况,防范信用风险。

  2.优先推广支持。发放“诚信码”进行店内张贴展示,将合伙人的产品或服务优先纳入信用合作共享城市的推广体系,通过官方平台、线下活动等多渠道进行展示推荐,提升企业公信力与社会形象。

  3.参与决策建议。可应邀合伙人参与全市信用建设相关政策研讨、场景设计等工作,为信用惠民场景开发与应用建言献策。

  二、合伙人义务

  合伙人应履行以下义务:

  1.提供专属激励。结合自身经营实际,为信用状况良好的本市市民提供“实质性、可兑现”的专属优惠、折扣、绿色通道或优先服务等激励措施。如:对信用积分达到一定等级的市民,在消费时给予明确的折扣优惠;提供免预约、优先办理、专属窗口、快速通道等服务便利;提供免押金租借、延长服务时限、赠送附加项目、积分加倍等权益;直接授予或升级为高级会员,享受对应会员等级的全部权益等。

  2.诚信合法经营。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信守合作协议承诺,经营活动中无虚假宣传、恶意违约等失信行为,自觉维护“信用烟台”品牌声誉。

  3.配合评估反馈。按要求提供激励措施兑付的基本数据或情况反馈,协助对信用激励效果进行跟踪评估,共同优化应用场景。

  三、招募条件

  申请单位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主体资质合法合规。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合法经营资质,运营规范,符合行业监管要求。

  2.信用状况良好。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严重违法失信记录,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三年内无重大行政处罚等失信记录。

  3.具备服务能力。拥有稳定的经营场所或线上服务平台,服务范围涵盖零售、餐饮、文旅、医疗、教育、出行等民生领域者优先。

  4.认同共建理念。自愿参与,积极支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愿意承担社会责任,共同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

  四、报名方式与流程

  有意向的单位请于2025年12月20日填写《信用合伙人申请表》(见附件),加盖单位公章后,连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相关资料,一并扫描发送至指定邮箱:ytsfgwxyk@yt.shandong.cn。主管部门将对报名单位的资质、信用状况、场景方案等进行综合审核,评审通过的合伙人名单将在“信用烟台”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联系电话:6777873

  诚邀各相关单位积极参与信用合伙人招募,携手共建诚信社会,共享信用建设成果,为推动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迈上新台阶贡献力量!

  附件:信用合伙人申请表

烟台市社会信用中心
2025年12月5日

 

  附件:

法律支持单位:山东助商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