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芝罘区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根据区人民法院院长王悦宏的提请,于2025年11月25日任命:
于蓉为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邹艳为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曲信奇为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黄务人民法庭副庭长;
项励为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只楚人民法庭副庭长。
免去:
郭宏伟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谷洁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赵卫华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曲信奇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项励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职务。
法律支持单位:山东助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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