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芝罘区网信办聚焦网络空间治理,持续深入开展“清朗”专项整治,与公安机关密切联动配合,依法查处多起违法违规行为,有效净化网络生态。现将部分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一
网民散布虚假谣言信息
某网民在短视频平台编造、发布涉及人员死亡的虚假信息以博取流量,产生不良影响。芝罘区网信部门网络巡查发现后,联动属地公安机关核查,确认该信息为不实信息。公安机关依法对牟某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网民制造传播网络谣言短视频
某短视频账号为博取流量,在平台发布多条关于“樱桃滞销、价格下跌、农户倾倒樱桃”等不实内容视频,严重误导公众。经查,视频内容及画面均与本地实际情况不符,系通过拼接、夸张等手段剪辑制作。芝罘区网信部门对该账号运营方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下架全部不实视频。
案例三
某公司未履行网络信息安全管理义务
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对旗下某APP履行网络信息安全管理责任不到位,导致有害商品信息违规传播,违反《网络安全法》有关规定。芝罘区网信部门联合属地公安机关依法查处,责令其立即清理有害内容并下架关停APP,对企业警告并处10000元罚款,对公司负责人处5000元罚款。
案例四
某公司网站冒充境外某高校开展留学业务
某留学机构在其网站发布境外某高校官方招生留学的虚假信息,误导公众,产生不良影响。经查,该网站及发布的信息与境外某高校无任何关系。芝罘区网信部门联合属地公安机关依法查处,责令其立即清理有害信息并关停网站。
案例五
某企业未尽到网站管理维护义务
某企业网站因管理维护不当,长期处于脱管状态,导致网站内容被篡改,显示低俗有害信息,污染网络环境,影响网络生态。经查,网站负责人已无法对网站进行安全有效管理。芝罘区网信部门依法约谈企业相关负责人,并协调上级部门依法对该网站实施强制关停。
案例六
某企业网站非法开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
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违反《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有关规定,在未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的情况下,违规发布新闻信息。芝罘区网信部门依法依规责令其关闭网站新闻版块。
法律支持单位:山东助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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