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相关要求,招远市图书馆已正式实行免押金借阅政策,读者新办借书证无需缴纳押金。为保障已缴纳押金读者的合法权益,现启动前期借书证押金退还工作,具体办理事宜公告如下:
一、退还方式
根据财政一体化系统支付要求,押金退还采用银行转账形式,资金将在登记完成后一个月内划转至指定账户。
二、办理材料
本人办理: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借书证原件及银行卡原件。
代办退还:除持证人身份证原件、借书证原件外,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银行卡原件(持证人无银行卡时适用)。
未成年人办理:需携带持证人户口本原件、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银行卡原件。
三、办理前提
办理押金退还前,需先归还所有在借图书,并结清逾期未还产生的相关费用。押金退还登记完成后,可正常享受免押金借阅服务。
四、借阅规则说明
免押金借阅政策实施后,原有的借阅本数、归还期限等规定保持不变。请读者自觉遵守图书借还规则,爱护图书、按时还书,避免因违规影响借阅权益,或承担相应信用及法律责任。
五、办理时间
自2025年11月17日起,每周一、周五上午办理(节假日除外),如以上时间段无法到图书馆办理,请电话预约其他时间,预约电话:8213560。
六、其他事项
押金退还实行“应退尽退”原则,请读者合理安排办理时间。
若政策实施过程中有新的调整,将及时告知,请持续关注。
法律支持单位:山东助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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