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医保住院起付标准是多少?

烟海e家 2025-10-20 09:02

咨询:我之前未在烟台市缴纳过职工医保,今年第一次在烟台市缴纳,医保待遇从什么时候开始享受?

答复:在我市首次参加职工医保的人员(含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医保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自缴费的次月起享受职工医保待遇。首次参加职工医保的人员是指在我市既往无职工医保参保缴费记录的人员。

咨询:烟台市缴纳的居民医保住院起付标准是多少?

答复:居民医保住院起付标准为:一级医院300元,二级医院500元,三级医院800元;第二次住院按50%执行;第三次及以后住院每次按100元执行。恶性肿瘤患者,在一个医疗年度内多次因放疗、化疗、靶向药物治疗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只扣一次起付标准。入、出院时间不在同一年度的,以入院时间计算。

咨询:申请异地长期护理保险需要哪些材料?

答复:申请人和代理人(或监护人)的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住院病历、门诊就诊记录,以及可证明失能失智状态的其他材料;《长期护理失能等级自评表》;《长期护理失能等级评估申请表》;《烟台市异地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委托告知书》。

咨询: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的同时是否可以享受基本医保待遇?

答复:参保职工在享受医疗专护(简称专护)待遇期间,发生的门诊慢特病待遇费用由长期护理保险资金支付,不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参保职工在享受医养院护(简称院护)和巡查护理(简称巡护)待遇期间,可同时享受门诊慢特病、普通门诊统筹待遇;参保职工住院期间不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

咨询: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如何办理医保备案手续?

答复:通过登录烟台市医疗保障局官网(http://ybj.yantai.gov.cn)、烟台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微信小程序、鲁医保小程序、山东省政务服务平台、爱山东APP等各种掌办、网办途径办理,参保人需提交就医地居住证、居民户口簿(户口簿首页和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参保地工作单位派出凭证或异地工作劳动合同(四选一)办理“异地长期居住”备案,并承诺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受条件限制无法快速办理的,可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现场办理。

咨询:烟台市职工大额医疗费用和职工大病医疗费用有什么区别?

答复:职工大额医疗费用是指参保职工发生的符合医保政策规定的住院、门诊慢特病医疗费用和国家医保谈判药品门诊用药保障机制,药品费用超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25万元以上部分,由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按90%比例支付,一个自然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40万元。

职工大病医疗费用保障是指参保职工发生的符合医保政策规定的住院、门诊慢特病医疗费用和国家医保谈判药品、门诊用药保障机制。药品费用经职工医保、职工大额医疗费用保障报销后个人负担的部分,纳入职工大病医疗费用保障范围,起付标准为1.2万元,起付标准以上部分(含1.2万元)按80%比例支付,一个自然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60万元。

张孙小娱 衣宝萱

法律支持单位:山东助商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