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烟台融媒10月14日讯(记者 金海善 摄影报道)为进一步维护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提升市民交通安全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烟台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近日在全市范围内启动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对包括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在内的五类重点违法行为进行严格查处。
据烟台交警部门介绍,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将全警上路,重点严厉打击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逆行、超速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以及违法载人等五类常见且危害性大的交通违法行为。其中,针对驾乘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行为,警方明确了具体的处罚标准:对于首次违规且未能现场立即纠正的,将处以20元罚款;若再次违反规定,罚款金额将提高至50元。处罚依据源自《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五十六条及第六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在日常执法和宣传中,交警发现部分市民对于佩戴安全头盔仍存有侥幸心理,常以“影响发型”“时间匆忙”“路程短”等理由拒绝佩戴。警方对此强调,安全头盔在发生意外时能有效保护头部,是减少交通事故伤亡的重要防线,任何借口都不能成为忽视安全的理由。

为帮助市民正确佩戴头盔,烟台交警还同步发布了详细的佩戴步骤和指南:
1.量与调:根据头围或试戴结果选择合适的尺码,佩戴时将后部调节器开至最大。
2.量与调:确保头盔保持水平,避免前仰或后翘,以保证前额和后脑勺均得到有效保护。
3.调紧:旋紧调节器,直至头盔稳固不晃动且感觉舒适。
4.调整高度:调整两侧织带分叉扣,使耳朵位于前后织带中间。
5.调整长度:扣紧下巴插口,并确保下颚处留有约一指空隙,此为安全合适的佩戴状态。
烟台交警部门最后提醒广大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小小头盔作用大,关键时刻把命保”。请务必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在驾乘电动自行车时全程、规范佩戴好安全头盔,共同营造安全、文明、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法律支持单位:山东助商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