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奖励金额20万元!烟台市医疗保障局征集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线索

烟台市医疗保障局 2025-09-29 16:45
  烟台市医疗保障局   
关于征集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线索的公告

为深入开展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医保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过程中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征集内容

(一)定点医疗机构。通过各种方式诱导、拉拢、协助参保人虚假住院骗保;聚敛参保人医保卡,通过空刷套刷等方式骗保;伪造篡改CT、X线、核磁共振、超声等医学影像资料和临床检验检查报告骗保;通过编造麻醉记录、手术记录、理疗记录等方式,虚构诊疗服务项目骗保;通过伪造医嘱、处方,篡改药品进销存记录,虚假开具药品耗材等骗保;重复收费、分解收费、超标准收费、过度诊疗、串换医疗项目或药品耗材等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问题;其他欺诈骗保和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

(二)定点零售药店。通过伪造药品处方骗保;聚敛参保人医保卡,通过空刷套刷等方式骗保;组织本单位员工空刷套刷医保凭证骗保;通过诱导或协助参保人购药后倒卖“回流药”骗保;通过非法渠道采购“回流药”二次销售;其他欺诈骗保和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

(三)职业骗保人。“黑中介”拉拢、诱导参保人员虚假住院骗保;药贩子、卡贩子、职业开药人倒卖“回流药”骗保;组织或参与空刷套刷医保基金,或骗取生育保险待遇等;组织或参与伪造处方、发票单据,伪造、篡改基因检测报告等病历资料骗保;协助非参保人骗取医保待遇资格;其他欺诈骗保和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

(四)医保行政部门、医保经办机构。医保基金使用监督管理不力、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贪污挪用医保基金、参与或协助欺诈骗保、徇私枉法、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征集方式

自即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可采取来电、来信等方式反映问题线索。(征集方式见附表)

举报奖励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依纪依法、实事求是反映问题。根据《烟台市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规定,举报人符合举报奖励条件的,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将按照案值的一定比例给予资金奖励,奖励金额最高20万元。

注意事项

1.问题线索需要说明具体对象、时间和问题,如有相关证据材料,请一并提交;

2.问题线索应当与医保基金管理领域相关,举报人需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3.鼓励举报人使用真实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和联系方式进行举报,积极配合调查核实,医保部门将对举报人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4.问题线索反映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反映问题线索,烟台市医疗保障局及各区市医疗保障部门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对反映的问题线索认真进行核查,对发现的医保基金违规违法问题依规依纪依法进行处理。

感谢您对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大力支持!

附表:

 征集方式

编审:王巧 

法律支持单位:山东助商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