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医保住院报销是否有起付标准?

烟海e家 2025-09-21 09:19

  咨询:职工普通门诊有定点医院的限制,是否需要签署协议,如果我签约的定点医院不能满足就医需求可以更换吗?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答复:不需要。参保人首次就诊时由医保信息系统自动签约,当签约的定点医药机构无法满足诊疗需求时,可自主选择符合条件的普通门诊定点医药机构就诊,无须另行签约。

  咨询:如何给上小学的孩子激活医保电子凭证?

  答复:16周岁以下的学生,可由父母代为激活医保电子凭证。具体操作如下:下载国家医保APP,父母要先激活申领自己的电子凭证,再通过绑定亲情账户的方式,为没有智能手机的孩子代为激活。

  咨询:我在职工门诊统筹药店买药想报销,药店的工作人员告诉我报销不了,必须是复诊的才行,如何判断是复诊购药?

  答复:根据政策规定,互联网诊疗实行实名制,患者有义务向医疗机构提供真实的身份证明及基本信息,不得假冒他人就诊。患者就诊时应当上传具有明确诊断的材料(慢性病需3个月内的病历资料),如门诊病历、住院病历、出院小结、诊断证明等,由接诊医师留存相关资料,并判断是否符合复诊条件。

  咨询:我母亲缴纳的是烟台市的居民医保,她最近身体不舒服,想去住院做检查,请问居民医保是否有起付标准?最高支付限额是多少?

  答复:居民医保住院起付标准为:一级医院300元,二级医院500元,三级医院800元;第二次住院按50%执行;第三次及以后住院每次按100元执行。恶性肿瘤患者,在一个医疗年度内多次因放疗、化疗、靶向药物治疗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只扣一次起付标准。入、出院时间不在同一年度的,以入院时间计算。我市参保居民在一个医疗年度内,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一档缴费为18万元,二档缴费及各类在校大学生、未成年居民为22万元。

  咨询:在哪些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可以结算?

  答复:职工普通门诊统筹实行定点就医,参保人在全市公布的职工普通门诊定点医药机构就医产生的符合医保政策规定费用可以结算。参保人可以关注微信公众号“烟台市医疗保障局”点击“微官网”-“职工普通门诊定点”或登录烟台市医疗保障局官方网站点击“通知公告”查询全市职工普通门诊定点医药机构名单。在非普通门诊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结算。

  张孙小娱 衣宝萱

法律支持单位:山东助商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