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什么是门诊慢特病?
答复:门诊慢特病是指经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确认备案,需要长期门诊治疗,其费用由统筹基金按规定比例支付的部分疾病。
咨询:烟台市的门诊慢特病申办途径有哪些?
答复:①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参保人员申办门诊慢特病,应提供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近一年之内的病历材料(诊断证明、门诊病历、住院病历、相关检查检验报告等),在本市确诊疾病的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管理科室(医保工作站)提交材料,由具备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保医师或科室主任填写《烟台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申请表》,医保办审核后,按规定办理。
②网上办理:在异地医疗机构确诊的参保人员,可通过“爱山东”APP、“山东省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线上申办,上传加盖医疗机构专章的诊断证明、住院病历首页、入出院记录、手术记录、门诊病历及相关检查检验报告等材料。
③邮寄办理:在异地居住及异地医疗机构确诊的参保人员,可将申办材料通过快递等方式寄往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
④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无法通过以上方式办理的参保人员,可持身份证或社保卡、经确诊疾病的定点医疗机构盖章的《烟台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申请表》(异地确诊的不需提供)、病历材料至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或委托他人代办。
咨询:办理门诊慢特病后,哪些费用不能按照门诊慢特病报销?
答复:门诊慢特病患者的下列门诊医疗费,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1)参保人在住院治疗、医疗专护期间发生的;
(2)与认定病种无关的治疗及检查检验费。
张孙小娱 衣宝萱
法律支持单位:山东助商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