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烟台融媒9月12日讯(记者 何晓波 实习生 苏畅 摄影报道)日前,芝罘区华茂雅居小区居民李女士拨打“烟台民意通”热线6601234反映,因楼道水管井内的水管破裂,导致自来水流进自己家中,将木地板、家具等浸泡了。让李女士难受的是,由此产生的损失维权却成了难事。
9月3日上午10时许,住在某单元楼1801号的李女士正在看电视,突然发现有大量的自来水从门缝里流了进来,迅速漫过客厅和卧室,原本整洁的房屋变成水汪汪的一片。李女士出门查看,发现是水管井内的水管破了,赶紧将破裂水管堵住。
9月11日,记者来到李女士家中,看到客厅和卧室的踢脚线已全部脱落,原本平整的木地板因长时间浸泡,出现大面积鼓起、掉皮,用手一碰便有碎屑脱落;墙面下方留有清晰的渗水痕迹,部分区域甚至出现了长短不一的裂缝。“房子刚装修没几年,现在变成这样,修复起来不仅费钱还费时间。”李女士说。
事后,李女士联系小区物业协商解决损失赔偿问题,可物业的回应却让她心寒。“他们说水管的产权归业主所有,出现问题应由业主自己负责。”李女士表示,楼道内的自来水管属于公共设施,并非业主私人专属,如今出现破裂问题,物业却以产权为由推脱责任,实在不应该。
记者联系了华茂雅居小区物业,一位姓于的负责人承认了此事,称楼道水管井内水管系铸铁管件,因锈蚀破裂。因为这是业主购买的楼房,自来水管属于业主自有,出现了问题物业没有赔付责任。“曾协商过,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建议李女士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此事。”
山东睿扬(烟台)律师事务所栾晓芸律师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规定,楼道水管井属于楼内公共设施,物业公司对共有部分负有维护和管理义务。因水管老化破裂导致业主财产受损,物业如未尽到维修养护责任,应承担相应赔偿。李女士有权要求物业赔偿地板、家具等合理损失。建议先行协商,协商不成可向住建部门投诉或向人民法院起诉,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支持单位:山东助商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