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秒内被扇17个耳光,连续两天在宿舍遭围堵打骂,广西苍梧县这起校园欺凌事件的视频,看得多少家长心疼又愤怒!好在昨天的通报给了明确态度,9名施暴学生全部送专门学校接受矫治教育,校长、副校长和班主任都被停职检查。这一次,“年龄小”不再是逃避责任的挡箭牌。
过去咱们总看到这样的无奈,有的孩子把同学打得头破血流,最后只是“批评教育”;有的长期欺凌同学,最多让家长赔点钱。就像最高检通报的案例,有未成年人逼同学吃粪便,最后也只是家长道歉了事。这不是在保护孩子,而是在纵容暴力,那些施暴的孩子会觉得“反正打了也白打”,受害的孩子却可能留下一辈子的心理阴影。
但现在不同了。刑法修正案(十一)已经划了红线:已满12岁不满14岁的孩子,要是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经最高检核准就能追究刑责。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更明确规定,像这种殴打、辱骂、恐吓他人的严重不良行为,必须送专门学校矫治。这次苍梧县的处理,就是依法办事的范例。上个月四川江油发生一起校园暴力事件,两名施暴者也是被送到专门学校,说明这种“真管真治”正在成为常态。
可能有人担心,专门学校是不是“关几天就放”?还真不是,法律有规定,专门学校每学期都要评估学生表现,没改好就不能回普通学校。这不是简单的惩罚,而是通过心理疏导、法治教育等方式帮他们纠正错误。毕竟这些施暴的孩子里,有的也是家庭教育缺失、法治观念淡薄,不及时拉一把,将来可能犯更大的错。同时法律也规定,家长不履行监护责任,也要接受法治教育。
说到底,保护孩子不能只靠事后算账。既要让施暴者知道“年龄小不是护身符”,也要让学校、家长切实负起责任。专门学校的矫治不是终点,而是让这些孩子重新学会尊重与敬畏的起点。只有这样,才能让每个孩子在校园里都有安全感,才能让校园霸凌的悲剧不再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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