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科技创新促进条例》2025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

烟海e家 2025-08-28 16:48

  烟台融媒8月28日讯(记者 武峻平 摄影报道)今日上午,烟台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烟台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将于2025年9月1日起施行,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郑玉堂介绍条例制定的有关情况和主要内容。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25年立法计划安排,今年3月,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提请审议《烟台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草案)》的法规案,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十七次会议对条例草案进行了两次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在充分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认真吸纳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对条例草案进行了多次修改,经市人大法制委员会统一审议,按程序提请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7月31日,山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经审查,决定批准《烟台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市人大常委会于8月1日发布公告予以公布,条例将于2025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

  《条例》共十一章七十条,重点在以下方面作出规定:一是加强科技创新工作的组织领导。二是加大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力度。三是健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系。四是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五是高标准建设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六是引进汇聚高端科技创新人才。七是健全区域科技创新与科技合作体系。八是健全监督管理与评估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