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逃人员,您有一个未接来电请接听。近期,招远公安已规劝多名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
7月14日,矿区治安派出所经过多方工作,成功规劝一名盗采嫌疑人杨某某到所投案自首。经讯问,该对今年7月伙同他人在井下盗窃矿石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7月10日,毕郭派出所在多方努力下,成功规劝诈骗嫌疑人吕某某主动到所投案自首。目前查明,吕某某于今年6月隐瞒真实情况,将一辆越野车非法售卖给他人,骗取受害人25万余元。

近日,罗峰派出所规劝涉嫌诈骗罪的李某某到所投案自首。经查,李某某明知自己对一车库不具有处置权,仍于今年1月以18万元的价格将该车库出售给他人。

目前,上述犯罪嫌疑人均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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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逃人员,让招远公安把“自首”两个字写入你的案卷,这将直接影响定罪量刑。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与其惶惶不可终日不如勇敢迈出那一步。拨打110投案自首吧!别再让亲人担惊受怕,也别再让自己夜夜难眠!
编审:王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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