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学生及家长合法权益,维护良好教育生态,我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始终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依法查处校外培训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不断释放持续规范校外培训治理的强烈信号,现选择部分违法典型案例予以曝光。
1.烟台元博托管服务有限公司未取得办学许可擅自在芝罘区机场路217号二层207室开展学科培训。2025年3月芝罘区教育和体育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四条、《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七条责令停止办学、退还所收取费用,并对其罚款10800元。
2.龙口市东莱童心餐饮店未取得办学许可擅自在龙口市东莱街道幸福里小区南门西开展学科培训。2025年4月龙口市教育和体育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四条、《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七条责令停止办学、退还所收取费用,并对其罚款6000元。
3.海阳市忠艺培训学校有限公司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校外培训主管部门有关规定聘任与管理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2025年5月海阳市教育和体育局依据《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并没收违法所得560元。
4.烟台毓才教育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未取得办学许可擅自在莱山区黄海路街道观海路128号2号楼902号开展学科培训。2025年6月莱山区教育和体育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四条、《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七条责令停止办学、退还所收取费用,并对其罚款18000元。
下一步,我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将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加大违法违规校外培训行为整治力度,维护校外培训市场的良好秩序。
编审:李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