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45热点】定点零售药店的普通门诊如何报销?职工医保住院起付标准怎么计算?家人是否能共用职工普通门诊统筹待遇?

烟台市医疗保障局 2025-07-04 16:40

  问:我是烟台市企业职工,听说烟台市有定点零售药店普通门诊报销政策,想问一下定点零售药店的普通门诊是如何报销的?

  答:参保职工在门诊统筹定点零售药店结算执行基层医疗机构标准,起付线为200元,在职、退休职工报销比例分别是80%、85%,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在职职工5000元、退休职工6000元。一个年度内,年度起付标准和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与定点医疗机构合并计算。

    问:我父亲是烟台市退休职工,他今年身体不好多次住院,我看出院结算单,为什么每次住院的起付标准都不一样?

  答:职工医保住院起付标准为:一级医院200元,二级医院500元,三级医院800元;第二次住院按50%执行;第三次及以后住院不再设置起付线。恶性肿瘤患者,在一个医疗年度内多次因放疗、化疗、靶向药物治疗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只扣一次起付标准。

  问:我缴纳的是职工医保,我家孩子去医院看病可以用我的医保个人账户金,那孩子能用我的职工普通门诊统筹待遇吗?

  答:不可以,职工普通门诊统筹待遇仅限本人享受,家庭成员或亲属间不得互相借用或冒用。

编审:王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