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汉接单!被禁驾10年......

烟台交警 2025-06-20 11:24

 

大家都知道

交警蜀黍对酒后驾驶者

一向严惩不贷

罚款、记分、扣证、拘留

特别是有一类驾驶员

若是酒后驾驶,还会“丢饭碗”

严重者终生不得再干这一行

 

案例简介

6月4日23时37分许

开发区交警大队执勤民警

在衡山路南首开展

酒醉驾交通违法整治行动

在对一辆鲁F*****8号

小型普通客车进行检查时

发现司机疑似喝酒

民警当场要求驾驶员林某

停车熄火并接受检查

随后林某经呼吸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后

体内酒精含量

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标准

后经鉴定对其血液样本检测

林某血液中乙醇含量

102.89mg/100ml

已达到醉酒驾驶标准

铁证摆在眼前,林某百口莫辩

看到检测结果的林某慌了

看到林某如此后悔

民警也是匪夷所思

当民警仔细核对林某的信息时

发现了他的真实身份

林某

网约车司机

经调查

原来

林某是一名营运车驾驶员

车辆使用性质:预约出租客运

据林某交代,当天吃饭期间

喝了三两白酒和两瓶啤酒

自我感觉良好

意识清醒的他决定开始接单营运

在开发区某小区东门

送乘客前往清洋街道办事处

在行驶至衡山路时

被开发区交警大队执勤民警查获

至此,根据相关规定

林某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

将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

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目前

林某已被依法吊销驾驶证

并因涉嫌危险驾驶罪

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编审:李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