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
交警蜀黍对酒后驾驶者
一向严惩不贷
罚款、记分、扣证、拘留
特别是有一类驾驶员
若是酒后驾驶,还会“丢饭碗”
严重者终生不得再干这一行
案例简介
6月4日23时37分许
开发区交警大队执勤民警
在衡山路南首开展
酒醉驾交通违法整治行动
在对一辆鲁F*****8号
小型普通客车进行检查时
发现司机疑似喝酒
民警当场要求驾驶员林某
停车熄火并接受检查
随后林某经呼吸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后
体内酒精含量
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标准
后经鉴定对其血液样本检测
林某血液中乙醇含量
为102.89mg/100ml
已达到醉酒驾驶标准
铁证摆在眼前,林某百口莫辩
看到检测结果的林某慌了
看到林某如此后悔
民警也是匪夷所思
当民警仔细核对林某的信息时
发现了他的真实身份
林某
网约车司机
经调查
原来
林某是一名营运车驾驶员
(车辆使用性质:预约出租客运)
据林某交代,当天吃饭期间
喝了三两白酒和两瓶啤酒
自我感觉良好
意识“清醒”的他决定开始接单营运
在开发区某小区东门
送乘客前往清洋街道办事处
在行驶至衡山路时
被开发区交警大队执勤民警查获
至此,根据相关规定
林某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
将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
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目前
林某已被依法吊销驾驶证
并因涉嫌危险驾驶罪
编审:李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