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阳市关于考试期间实行交通噪声商业摊点经营活动管制的通告

莱阳公安 2025-06-04 13:54

莱阳市关于考试期间实行交通噪声商业摊点经营活动管制的通告

2025年高考和中考将分别于6月7日至10日和6月13日至15日进行。为维护各考点和考生食宿场所的良好秩序,为广大考生创造良好的考试环境,市政府有关部门将在规定时段对有关区域内的交通、噪声和商业摊点经营活动实行管制。现将有关规定通告如下:

一、实行考点门前道路交通管制。6月7日至10日高考考试期间,6月13日至15日中考考试期间,以下路段实行交通管制。

一中高考考点:每科考前1小时至考试结束,科技市场至干休所门口之间旌阳路段,所有通行车辆缓慢通过,严禁鸣笛。

九中北校高考考点:每科考前1小时至考试结束,古城路九中北校南大门前路段,富山路九中北校北大门前路段,九中北校西院墙外路段,大寺街九中北校东路段,所有通行车辆缓慢通过,严禁鸣笛。

实验中学、实验二中、府前中学、文峰学校、文昌中学五个中考考点,6月13日至15日考试期间,城厢初中、古柳初中、团旺初中、穴坊初中四个初中会考考点,6月15日考试期间,考点周围路段,所有通行车辆缓慢通过,严禁鸣笛。

二、实行噪声管制。从6月1日至6月14日每晚8时至早晨7时、中午12时至14时,市区内禁止一切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活动;工业生产和商业经营等活动中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商家,此间必须采取措施消除噪声污染。6月7日至10日、6月13日至15日考试期间,各考点500米以内,禁止从事产生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活动,禁止工业生产和商业经营等活动中产生噪声污染,禁止机动车鸣笛。

三、实行商业摊点经营管制。6月7日至10日、6月13日至15日考试期间,各考点门前200米以内,禁止商业摊点经营活动。

市政府有关部门将根据上述规定,按照职责分工,开展监督管理工作,希望各单位及从业者自觉遵守有关规定。对故意违反上述规定造成恶劣影响的,市政府有关部门将给予严肃处理。欢迎广大市民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管理工作,积极举报违规行为。

(一)公安局负责:

1.交通管制,违规举报电话:7268110。

2.商业商铺、流动广告、广场舞、交通设施等噪声,违规举报电话:110。

(二)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

社会生活和建筑施工噪声,商业摊点经营,违规举报电话:7334450。

(三)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阳分局负责:

工业生产及其它生产经营活动噪声,违规举报电话:7225197。

特此通告。

莱阳市人民政府

202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