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后再喝酒“掩盖”?想甩锅可没这么简单!

招远公安 2025-05-23 18:31

案发当天清晨,招远市交警大队一中队接到群众报警,温泉路与文昌路交叉口西侧护栏破碎,疑似被车辆撞击。

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展开调查。通过数据平台研判,发现鲁FH***1号小型汽车有重大肇事嫌疑。民警沿途搜索,在温泉路北侧一小区门口发现该车。通过痕迹比对,确认该车为肇事车辆。顺藤摸瓜,民警找到了驾驶人孙某。经呼气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99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到案后,孙某交代,当天凌晨4时40分许,其驾驶鲁FH***1号小型汽车沿温泉路由东向西行驶至文昌路口西时,与中央隔离护栏发生碰撞,造成5节护栏、5根立柱及1个花箱损坏。发生交通事故后,孙某未报警,选择驾车逃离现场。

面对调查,孙某否认酒后驾车,辩称事故发生前未饮酒,系回家后才饮酒,并试图以自录视频佐证。其辩解明显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未被采纳。经抽血检测,孙某体内酒精含量达83.25mg/100mL,属于醉酒状态。

5月17日,孙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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