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集体学习

烟台市人民检察院 2025-05-22 09:26

  5月21日,烟台市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集体学习。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丁西超主持并讲话,班子成员参加学习,市管干部、各部门负责人及青年干部理论学习小组部分成员列席。

  会议集体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要论述,《习近平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论述摘编》相关篇目,陈文清书记在政法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讲话精神,新修订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

  会前,与会人员围绕学习主题,按照规定书目和篇目认真开展了自学。会上,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及部门负责人代表结合工作实际分别做了研讨发言。

  会议指出

  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要论述精神,牢固树立“发展是硬道理、安全也是硬道理”的理念,全面、依法履行好各项法律监督职责,以检察之力保障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局。

  要坚定不移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严格落实国家安全责任制,精准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严打态势,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依法惩治危害生产安全刑事犯罪,协同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三年行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要坚定不移防范化解矛盾风险,深化“化解矛盾风险 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积极参与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扎实开展涉检信访矛盾源头治理,协同加强特定群体管理救助,扎实推进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

  要坚定不移保障经济发展安全,做实对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保护,以“政法机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为抓手,深入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积极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加强对创新型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着力提升涉外检察工作水平。

  会议要求

  要紧紧扭住法律监督这个宪法赋予检察机关的法定职责,强化“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意识,坚持“三个善于”,用足、用好、用活调查核实权,做优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牢牢把握“重质效、稳规模、强监督、促公正”工作导向,确保办案结果既遵循法律规定和法治精神,又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符合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基本认知;以“全市检察机关贯通推进‘三个管理’深化高质效检察办案提升年活动”为抓手,一体加强“管案”和“管人”,以高水平管理保障“四大检察”协同发展;依法全面履行“四大检察”职能,全面审视法律监督职责履行情况,着力提升法律监督整体效能。

  会议强调

  在学习教育走深走实之际,党中央时隔12年对《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进行全面修订,与时俱进、正当其时,充分体现出党中央深入推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坚定决心和必胜信心。

  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逐条逐项深入学习、深刻领会、坚决落实,真正把过紧日子作为践行为民初心的“试金石”,以好作风好形象谱写干事创业新篇章。

  要对标《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具体要求,以相关典型案例为警醒,对号入座、举一反三,主动敲警钟、紧螺丝,防微杜渐、防患未然,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

  要以改革精神和严的要求把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落到实处,坚持求真务实,完善对下指导机制,对于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要在主动听取请示汇报的基础上,帮助基层精准把握证据采信、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加强案件质量把控,做实个案精准指导,真正做到为担当者担当、为干事者撑腰,积极营造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的良好环境。(文字/李华、王妍璐  摄影/ 崔赫

编审:王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