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1日,一位游客在蓬莱区人民政府网站网上民声部门投诉称蓬莱区南关路建兴面馆(南关路店)食品卫生存在不达标问题。蓬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场核实后,发现被投诉人现场未提供供货者的许可证等相关手续,存在索证索票手续不齐全的问题。
该游客投诉称:五月一号当天本人一家三口来到蓬莱阁旅游观光,下午15:48分左右,本人一家三口在蓬莱区南关路建兴面馆( 南关路店),点餐:海肠面、海胆面、骨面、一个鸡腿、两个酥饼、两个油饼,共计花费47元。饭后我们开车回烟台芝罘区,路上孩子突然肚痛难忍,经询问孩子得知,鸡腿可能存在绝大问题,孩子说当时吃的时候,味道就不怎么好,孩子怕浪费食物,也就将就吃下去了,没想到孩子半路肚子痛。个人觉得(蓬莱区南关路建兴面馆(南关路店))此店铺食品安全不达标,希望有关部门对蓬莱区南关路建兴面馆(南关路店)进行食品抽查,如有不达标问题请严厉处罚此商家。

蓬莱区人民政府网站网上民声栏目回复:蓬莱区政府立即责成蓬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调查处理。您好,接到投诉后,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通过电话联系诉求人了解情况,诉求人表示商家鸡腿存在食品安全问题,要求对商家进行查处。执法人员至被投诉人处调查处理。经现场核实,被投诉人所售鸡腿为预包装食品,该鸡腿处于保质期内。但被投诉人现场未提供供货者的许可证等相关手续,存在索证索票手续不齐全的问题。执法人员现场约谈被投诉人经营者,督导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开展经营,并对其下达了《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烟蓬市监登当罚〔2025 〕5-1号),责令被投诉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