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对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深入推进风腐同查同治作出战略部署,强调要坚持正风肃纪反腐相贯通。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围绕健全风腐同查同治机制,将“以严明纪律强保障”作为全面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的重要举措,作出具体部署。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把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综合发挥党的纪律教育约束、保障激励作用,以严明的纪律保障有力有效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
纪律严明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如明灯照亮人民军队的前进道路,为革命胜利奠定坚实基础。改革开放后,我们党“一靠理想、二靠纪律”团结起来,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取得经济社会发展伟大成就。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硬起手腕抓纪律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成为新时代党的建设鲜明主题,党在革命性锻造中更加坚强,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党的百年奋斗实践一再证明,严明纪律始终是我们党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的坚强保障。
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当前,要在新起点上继续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这个前无古人的开创性事业,以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必须抓好反腐败这个最彻底的自我革命,以严明的纪律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增强党的凝聚力战斗力,使我们党始终成为坚强领导核心,推动中国式现代化行稳致远。要进一步提高纪律建设的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使铁纪生威、规矩“长牙”、制度“带电”,让党员干部警醒、敬畏、知止,从“不敢”“不能”“不想”全方位入手,坚定不移消除腐败这个我们党面临的最大隐患。
严明纪律,为正风反腐明晰标准。“令严方可肃兵威,命重始于整纲纪。”党的纪律,对“风”的问题表现、“腐”的情节性质进行明确规定,为严格执纪、从严查处、严惩严治提供遵循,使纠风治腐皆有指引,让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行有规范。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先后三次修订纪律处分条例,都是根据形势任务发展,本着于法周延、于事有效的原则,将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理论和实践成果上升为制度规范、转化为纪律要求,使纪律建设与时俱进、科学完备、有效管用。
以严格刚性的纪律执行纠风治腐,执纪必严、违纪必究。“法立,有犯而必施;令出,唯行而不返。”纪律是我们党的生命线,而纪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必须在严格执行纪律上巩固深化,对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防止“破窗效应”。面对风腐一体的问题现象、由风及腐的演变规律、风腐同源的深层联系、新型隐性的“七十二变”,执行纪律要有高强的政治能力和政策水平,让风腐交织的人和事无所遁形。必须准确运用“四种形态”,把准定性量纪的刻度,用好党的政策和策略,提升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把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统一起来,使党员干部在遵规守纪中改革创新、干事创业。
破法无不从破纪始,加强党的纪律教育,是治未病的先手棋,对于阻断由风及腐、消除贪腐萌芽具有重要意义。必须持续加强党的纪律教育,着力推进常态化长效化,不断创新教育形式、提升教育实效,使纪律教育贯穿干部成长全周期、融入组织管理全过程,让党员干部真正通过纪律教育勤掸“思想尘”、多思“贪欲害”、常破“心中贼”,把他律转化为自律,将纪律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则,真正筑起拒腐防变坚不可摧的思想防线。(杨诗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