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牟平区客运出租市场
秩序管理的通告
时值春季,养马岛旅游度假区与龙湖樱花季带来的客流量随之增加,运输需求旺盛,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出租汽车行业市场经营秩序,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安全、便捷、优质出行,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决定持续开展出租车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整治时间
2025年4月1日-2025年10月30日,并长期保持。
整治重点
(一)高价宰客、中途甩客、拒载、绕道行驶、未经乘客同意搭载其他乘客、不按照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违规收费、安装“小飞机”干扰设备、不按照规定出具相应车费票据等侵害乘客合法权益的行为;
(二)未取得从业资格证件、未按规定注册、不按规定摆放服务监督卡、擅自拆除或者关闭GPS 定位终端设备、不按规定使用文明用语、车容车貌不符合要求等违规经营行为;
(三)网约车驾驶员诱导乘客取消订单,线下违规收取乘客车费的行为。车内环境脏乱、粗暴待客、态度恶劣、恐吓乘客以及运行期间玩手机、打电话、微信聊天、中途甩客、抽烟闲聊等不文明服务行为;
(四)牟平高铁站、汽车站、养马岛旅游度假区、龙湖商业街、大型商超、医院、院校、农贸市场等客流密集区域的“黑出租”非法营运行为,尤其是悬挂“小红灯”等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出租汽车经营的行为;
(五)网约车驾驶员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行为。
请广大市民积极对发现的出租车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监督举报,提供车牌号码作为证明,自觉抵制乘坐各类非法营运车辆,确保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举报电话
0535-4710268(工作时间)
0535-4212603(周末、节假日时间)
特此通告。
烟台市牟平区交通运输局
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