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融媒3月30日讯(记者 杨健)记者从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工信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烟台市绿色建材产品征集入库工作的通知》中获悉,符合相关条件的建材产品生产企业,可按规定获得对应奖励。
哪些企业和产品具备奖励资格?
《通知》明确,建材企业必须是注册地、经营地、财税户管地在烟台市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需依法纳税,管理体系健全),符合《山东省财政厅等16部门关于深入推进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要求,且通过“信用山东”平台查询并提供无违法违规记录的公共信用报告。
产品只要获得国家认监委批准的绿色建材认证(评价)证书,符合财政部《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5年版)》,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并能提供环保节能证明及型式检验报告,属于国家和山东省鼓励推广的产品或其他具有绿色属性(资源、能源、环境、品质等)的建材产品,均可“入库”。
按照《办法》,三星级认证产品单张证书最高奖励5万元,二星级认证产品单张证书最高奖励3万元。生产企业每新增一张三星级证书追加2万元,每新增一张二星级证书追加1万元,但单个企业总奖励金额不超过20万元。此外,在高品质住宅、星级绿色建筑项目中优先选用入库产品,绿色建材应用比例达标项目可优先参评绿色低碳示范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