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栖霞市委员会
关于林德义等同志职务任免的决定
(2025年3月18日栖霞市政协十一届十四次常委会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山东省栖霞市委员会第十一届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
林德义同志任政协栖霞市委员会农业和农村委员会主任;
胡国锋同志任政协栖霞市委员会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副主任;
迟旭华同志任政协栖霞市委员会委员工作室主任;
裴昊同志任政协栖霞市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大志同志兼任栖霞市庙后镇政协委员联络室主任;
姜悦莺同志不再担任政协栖霞市委员会委员工作室主任职务;
徐小洺同志不再担任政协栖霞市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宫顺强同志不再兼任栖霞市庙后镇政协委员联络室主任职务。
政协栖霞市委员会
202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