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差3月就“转正”!依法注销!

烟台交警 2025-03-05 09:05

过科一 / 斩科二 / 破科三……

一路历经“磨难”

考取的驾照确实可贵

然而有些人不懂得珍惜

实习期内就敢酒驾上路

驾驶证还没“转正”

就要说“拜拜”了

 

案例再现

 

2月17日23时35分

开发区交警大队一中队民警

在黄河路展开酒醉驾治理行动

一辆轿车由东驶来

当驾驶员看到前方执勤警力时

突然停车想试图躲避检查

执勤警力迅速反应,上前查看

司机刘某见无法逃脱

便主动向坦白了饮酒事实

经过呼气式酒精检测

体内酒精含量达到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 

经查,刘某所持有的驾驶证

显示初次登记日期为24年5月8日

也就是说

刘某领到驾驶证才9个多月

目前仍在实习期内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

民警对实习期间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刘某

予以罚款1000元

一次性记12分的处罚

因刘某在驾驶证实习期内被记满12分

其驾驶证被注销

 

 

无独有偶,20分钟后

又一名酒驾司机被交警拦截

交警对驾驶员进行了酒精检测

驾驶员李某体内的酒精含量

为52mg/100ml

也构成了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被处以罚款1000元

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半年的处罚 

  编审:李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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