屡教不改,烟台一男子再次酒驾被查

烟台高速交警支队海阳大队 2025-02-14 09:40

2月9日19时许,烟台高速交警海阳大队民警在威青高速留格庄收费站执勤时对一辆小型轿车进行检查,检查过程中民警闻到车内有酒味,于是要求驾驶员下车进行酒精检测。

经呼气式酒精测试,驾驶员江某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为111mg,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随后民警带领江某到就近医院进行抽血。江某称自己是中午喝完酒后晚上又继续喝的酒,喝完酒后抱着侥幸心理驾车去找朋友办事,没想到刚下高速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民警查询后发现,江某之前因酒驾被处理过,此次被查已经是第二次因酒后开车被查获,江某的违法行为将面临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烟台高速交警提醒您,饮酒后开车是严重违法行为,高速公路不是法外之地,酒后开车上高速行驶后果更是严重,请广大驾驶员自觉守法,安全文明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