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春节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栖霞市公安局全力开展酒驾醉驾违法查纠行动,持续保持对酒醉驾等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行动中,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全警全力,结合辖区实际,科学安排勤务,采取流动巡逻与定点设卡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国省道、县乡道路的车辆“逢车必查”“逢疑必检”,严管严查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为群众欢度春节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曝光台
案例一
近日,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常青街开展酒醉驾统一整治行动时,民警发现一辆鲁F·XXXF9小型汽车减速变道且驾驶人有浓浓的酒气,经对驾驶人段某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45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法对驾驶人进行查处。

案例二
近日,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在振兴路开展酒醉驾统一整治行动时,民警发现一辆鲁F·XXX65小型轿车缓慢行驶,经对驾驶人蒋某呼气式酒精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52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法对驾驶人进行查处。

编审:李蕾